[113學年度]--碩士班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程序時間表
說 明:
一、依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、本校學則及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辦理。
二、博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通過後,應照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法規於當學期結束前完成離校手續,並領取學位證書。未於規定日期前辦理離校,而未達修業最高年限者,除有不可抗力外,次學期仍應註冊,至修業年限(含申請休學年限)屆滿,仍未辦理離校手續者,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,並依規定退學。
三、各種表格請至教務處教務組網頁下載,並依規定時間逕送各學系所組學位學程辦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下載路徑:http://www.pccu.edu.tw/→行政單位→教務處→教務組→表單下載。
項目 |
第一學期 |
第二學期 |
應繳交資料 |
備註 |
1.申報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 |
詳如備註欄說明 |
詳如備註欄說明 |
1.研撰計劃填報路徑: 網址:http://www.pccu.edu.tw/學生專區/申請/報名/報名作業/學位論文考試申請/填寫論文研撰計畫表及列印。 2.助教彙整研撰計畫暨指導教授同意書繳交至教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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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報學位論文考試 |
113年 10月21-23日 |
114年 4月7-9日 |
1.口試委員名單 |
◆需符合以下事項方得申請學位論文考試: |
3.登記論文考試時間 |
考試預定日期2周前 |
考試預定日期2周前 |
碩士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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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學期: 1.須於12 月15 日前完成登記論文考試時間 2.欲撤銷者,請於12 月15 日前完成撤銷申請
第二學期: 1.論文考試應安排在6 月30日前舉行 2.須於6 月15日前完成登記論文考試時間 3.欲撤銷者,請於6 月15日前完成撤銷申請 ◆考試前須符合所有條件始得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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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舉行論文口試 |
113年 11月18日~12月31日 |
114年 5月12日~6月30日 |
1.論文封面格式 2.論文書背格式 3.簽名扉頁 (國定假日及例假日請勿安排口試) |
上學期離校手續請於1月底前辦理; (1)上傳論文電子檔:學校圖書館。 *學校圖書館與教務處均需繳交電子全文授權書 |
辦理離校手續請注意: 114年7月3日至7月13日全校休假(7、8月逢週五不上班)